行動行銷, 行動媒體, 行動廣告, 行動支付,Mobile Marketing, Mobile App, Mobile AD, Marketing App, App Marketing, Mobile Payment
2010-04-30
LCS(LoCation Service)及LBS(Location Based Service): 手機殺手級應用
LBS根據WIKI的定義為:
A location-based service (LBS) is an information and entertainment service, accessible with mobile devices through the mobile network and utilizing the ability to make use of the geographical position of the mobile device [1] [2] [3].
LCS根據3GPP的規範定義為:
LCS (LoCation Services): LCS is a service concept in system (e.g. GSM or UMTS) standardization. LCS specifies all the necessary network elements and entities, their functionalities, interfaces, as well as communication messages, due to implement the positioning functionality in a cellular network. Note that LCS does not specify any location based (value added) services except locating of emergency calls.
而參考LG所定義的LCS及LBS如下:
其中LCS指的是』Where am I』 而LBS指的是』How can I go to the gas lamp quarter from here?』 而從兩者的定義及運用是有所不同, 我想』Where am I』是指我在那裏! 而LBS加入了有特性之服務!
所以, 可以把LBS 及LCS 兩者寫成以下之等式!
LBS = LCS + Value added service
2009-11-10
潘瑋柏未來世界演唱會-雀巢檸檬茶行動行銷活動進行曲
在蘋果日報(2009/11/07)的娛樂名人(C9版)的版面頭有著一潘瑋柏的未來演唱會的活動廣告, 其與這張畫面不同是增加了一關鍵字搜尋的廣告內容, 而在網路上的活動網頁, 以網路+平面媒體+商品的促銷活動, 我想這就是大多廣告主想要的一個活動, 最好是所有媒體的曝光!

我們先看這個關鍵字廣告的模式, 一般來說, 現有的平面媒體或是戶外媒體及電視媒體這樣廣告模式愈來愈多, 個人對於這樣的廣告模式創造的價值, 不容否認, 不然怎麼愈來愈多的廣告主採用這樣的廣告!從台灣重要的搜尋引擎的搜尋結果來看(如下圖), 廣告主只下了yahoo的網路關鍵字廣告, 而在google找用自然搜尋法!
又從網頁上的廣告看到輸入電話號碼及發票號碼的輸入框, 可以了解到廣告主的目的是希望看到廣告後購買檸檬茶品後, 參與活動, 進而增加檸檬茶的銷售量, 達到廣告的目的!
促銷活動的目的不外是從異業的合作, 達到更大的活動效果及銷售業績, 今日(11/10)在7-11的銷售通路上在買了一瓶的檸檬茶, 看到在通路的結合, 還在包裝作了加強—– 在包裝上增加了行動行銷的手法——雙向簡訊, 也就是要求消費者在月購買檸檬茶之後, 按照包裝的說明利用手機輸入tea+發票號碼 傳送到55123參加抽獎!
2009-09-22
行動廣告(Mobile Advertising)在整合行銷傳播(Ingegrated Marketing Comnunication)的角色
我們從整合行銷傳播(Integrated Marketing Communication, IMC) 的想達成之目標來看,不外是短期的財務上之回收及長期的品牌價值,以下就從兩個目標來談行動廣告的角色!
短期目標—財務目標之達成
就從短期的金錢回收(Return of Investment, ROI)來看,行動廣告常在使用的文字簡訊,是一個成本相當低的廣告工具,可以很快的把廣告的訊息傳送給消費者,因為大量的使用及濫用,造成消費者對其的不相信,原本是投入成本低廉的廣告工具,卻是讓消費者產生厭惡,變成了負面的廣告工具! 就整合行銷傳播的可能可以帶來短期的利益,但其負面的廣告效果,卻會造成消費者的對品牌的不信任,影響未來產品及服務之推展。
以目前的行動廣告操作模式來看,他對公司的品牌價值產生負面效益,在財務目標上或許可以達成,卻影響了長期的品牌利益! 這是行動廣告操作模式,還是行動廣告本來就不適用於廣告呢? 但從許多研究報告(1)(2),卻發現行動廣告的市場需求並不是如此,所以,想必行動廣告操作模式必須要有不同於文字簡訊廣告推播模式!
長期目標—建立長期之品牌價值
就品牌的價值的建立,我們從博報堂的Engagement Ring的概念,他認為品牌建立的模式,已經從早期的To C概念,轉換成with C的角度,也就是廣告的傳播的方向,已不是單向的傳送,而是雙向的互動;從整合行銷傳播的角度來看,網路是具有很大的互動效果,更有口碑(word-of-mouth)效益,這為什麼社群網站的網友的意見,成為產品銷售很重要的參考。
從上圖的左側圖示中, 看到不同的廣告訊息, 經由TV、報刊、雜誌、廣播傳送到受眾者,因為這些媒體的特性,本身即為單向的媒體,而圖中之右側,它是一個以用戶主動取得訊息的模式;從上圖的結合,若是從手機廣告角度來思考時,把TV、報刊、雜誌及廣播與手機的互動性結合時,當消費者看到或者聽到廣告的訊息,主動用手機互動取得更多訊息或者達成交易,這樣的行為模式,不就是符合了品牌建立的方式了嗎?
手機在整合行銷傳播短期與長期的目標中,似乎有著不同的運用的方式,所以思考整合行銷傳播時,了解廣告工具的特性,善用工具的特性,達到最好的傳播效應, 應該是每一個廣告人想達到的目標! 所以想了解行動廣告或者手機的特性,就待下回的”行動行銷觀點”的文章!
2009-07-29
行動許可式行銷的魅力---從"行動廣告的救星—主動處理廣告的解決方案"的文章談起
行動廣告一直是被看好的產業,但是到現在為止, 市場上都沒有很大的進展, 或許在 行動廣告的救星—主動處理廣告的解決方案的文章道出行動廣告還未成熟的關鍵原因:
- 隱私權
- 主導權
- 客製化
- 回饋
以目前大家所認知的行動廣告, 如文章所言, 即採用文字簡訊及推播式的傳送模式, 而推播行動廣告的行動電話名單,不是經由電信業者的購得, 就是從合作廠商的既有的名單取得! 市場因為手機普及率愈高, 推播的行動廣告模式的變成廣告主及廣告代理商刻板印象,也變成大多數廣告理商或廣告主構思一個行動廣告創意時的重要因素,其實在作構思廣告時,就算有很多的回饋計劃及客製化的內容,整個行動廣告方式就侵犯了消費者的隱私權及 主導權!
從以上論點來看, 我們不禁要問廣告主或廣告代理商, 採用行動廣告的目的是什麼? 我們相信大多數的廣告主或廣告代理商都想讓一個廣告可以用不同媒體曝光, 達到最大的效益! 如果最大的廣告效益是廣告主想要的結果, 那麼行動媒體就不應該是從廣告中的一個媒體抽離, 單獨思考行動廣告如何來操作; 當這個手機媒體與其它的媒體的結合時, 從媒體的結合的排列組合來看時, 推播式的行動廣告,應該不會是主要的方法!( 行動廣告的運作模式,可以參考從動腦雜誌的”調查報告–明年台灣廣告主最想把行銷預算投注在哪裡?”看行動廣告(1)(2)(3))
談到這到, 廣告主及廣告代理商又要問---這些會使用這樣的目標族群的消費者之輪廓( Profile )為何? 有多少人可以接收手機之訊息? 手機是個人的溝通工具, 台灣的手機的普及超過100%, 3G手機的市場佔用率超過50%及曾用手機上網的將近7成(NCC 2009/3月份的統計及資策會的報告), 這些在2009年第一季的統計數字, 相對於每一個廣告主的目標客群來說, 不就是其所要客群的7成或5成嗎? (不同年齡層的手機持有及手機使用習慣會有其小的差異, 以統計角度來看, 應該是可以接受的範圍, 若是從ROI的角度來看,似乎是最好的選擇; 另外, 3G手機的上網功能在手機出廠的預設值為開啓的, 所以, 没有使用過手機上網, 不代表手機無法上網)
從3G手機市場佔有率及國家發給電信業者之2G手機執照即將到期角度來思考時, 大家應該可以期待, 2009年將行動廣告會是行動廣告成熟的重要一年!並不是 行動廣告的救星—主動處理廣告的解決方案文中提到的"行動廣告仍在初期發展階段,有成長潛力,但還未成熟。" 其重要是如何操作行動廣告讓消費者接受,會是一個重要的關鍵因素!
我想許可式行銷是行銷人員或品牌公司的最愛, 因為那是消費者主動索取, 而不是廣告主主動推播的廣告! 筆者在動腦雜誌的”調查報告–明年台灣廣告主最想把行銷預算投注在哪裡?”看行動廣告(1)(2)(3) 提到消費者主動取得訊息的方式有:
- 使用手機輸入URL上網
- 使用QR CODE的技術讓手機上網
- 使用網站輸入機號碼,將訊息傳到手機,讓手機上網
- 使用雙向簡訊方式, 取得手機上網
- 使用手機撥號到IVR系統模式, 取得手機上網
- 使用廠商提供內建軟體或用戶下載特定軟體, 取得廣告資訊(在文中沒有介紹)
以上方法都是屬於許可式的方法, 讓消費者主動取得更多的資訊, 其中(5)使用手機撥號模式取得手機上網資訊, 最為方便!廣告效益最大化是為每一個廣告追求的目標, 若是(5)的方式與其它媒體, 如電視. 平面媒體及戶外媒體結合時, 是否會創造更大的廣告效益呢?這是比較不一樣的行動廣告概念, 我用以下台北2009電玩展的海報來介紹其應用:
在海報右下角有一個0800 729 898 的手機免付費電話的露出, 當消費者在外面的有張貼此一海報的地點, 看到後即可以撥打此一免付費電話, 即下載一個手機的Game! 其中:
- 用戶主動撥打0800的免付費電話, 解決推播隱私及消費者主導的問題
- 免費的下載過程及免費取得的手機Game誘因, 解決了回饋的問題
- 自動提供符合該手機可以使用的Game, 解決了客制化的問題
你是廣告主及廣告代理商或者一般的讀者, 你看到許可式行動廣告的魅力了嗎?


